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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这十年”丨社会组织管理典型经验浙江篇

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探索实践
浙江省民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通过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优化充满活力的培育体系,营造海晏河清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能级提升转型。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从2012年底的3.14万家,增加到2022年6月底的7.27万家。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断凸显,在参与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复课复学、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

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强化党建引领。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牵头抓总,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党组织、行业党委、属地党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分别负责,从党组织、群团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维度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

    二是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机制。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多部门网上联审;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办理材料。研发“一社一码”系统,打造全省统一的集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服务、监管于一体的综合智慧平台。同时,提供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办理指南,提高窗口办理人员服务水平。

    三是连续出台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发展。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改革促发展;2020年,率先通过人大立法形式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确立了社区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202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对未来五年作出了更加明晰的发展布局。

充满活力的培育体系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动力

    一是全面推广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将其纳入“平安浙江”和民政工作逐年推进,形成省、市、县、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五级平台网络。目前,乡镇平台实体化率达到71%,街道平台实体化率达到89%。

    二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先后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意见等政策,明确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承接主体,确定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领域;进一步规范购买服务,安排专项资金,编制推荐性目录,出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近5年,全省各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7.3亿元。

    三是开展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2020年开始,每年评选100家省级品牌社会组织和200名省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今年,出台评选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选工作,明确对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实行动态管理。

海晏河清的发展环境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是打击非法社会组织。2018年、2021年,浙江两次开展多部门联合的专项行动。2021年,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等工作机制。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查处非法社会组织425家。

    二是清理整治乱收费。2017年,落实省政府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放到重要位置,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为企业减负超2.21亿元。2021年,浙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专项行动,责令退还违规收费333万元,注销行业协会商会140家;主动减免降低收费约1.8亿元,惠及企业5.6万家。

    三是整顿规范社会组织。201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开展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全面抓好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2021年起,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已处置“僵尸型”社会组织近3000家;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全面排查处理社会组织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今年,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以及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

来源: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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