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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配,慈善组织要勇挑重担

    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共同富裕”被高规格提及,会议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会议把“共同富裕”与“第三次分配”,看作既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的需求,又是“长期执政的基础”。

    第三次分配,最早是经济学家厉以宁于1994年提出来的,他认为:一次分配就是工资,由市场主导;二次分配就是社保,由政府主导;三次分配就是公益,由社会道德驱动。

    慈善组织,顾名思义,就是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是依法成立,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一般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二)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四)有组织章程,(五)有必要的财产,(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民政部门现行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必须经过明确界定登记,并颁发慈善组织证书。

    党中央提出实施“第三次分配”,其实就是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同一个逻辑的自然延续。各级各类慈善组织,必须承担起社会捐赠资金的汇聚和流转再分配的任务,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慈善组织是社会资源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力量之一。在这一重大历史任务面前,我们要勇挑重担,走在前面,担负起自己的光荣使命。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全面小康的实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富不断增加,生活也不断改善。而近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在实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后,虽然人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都获得很大提升,但也出现了居民间收入分配差距日趋拉大的情况。据统计,2021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在0.2033—0.3374之间波动。基尼系数最大为“1”,最小为“0”。该系数越是接近0,表明全社会的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于平等。目前世界上并没有一个最适合的基尼系数标准。但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小于0.2时,居民收入过于平均,0.2—0.3之间时较为平均,0.3—0.4之间时比较合理,0.4—0.5时差距过大,大于0.5时差距悬殊。我国目前不超过0.3374,为比较合理,但如果稍微控制不好,就有可能到0.4,就进入差距过大的范畴。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通过对社会财富进行第三次分配,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下一阶段工作的主要目标。目前,以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共享经济等为代表的各种新经济社会形态蓬勃发展,各种非营利性慈善组织层出不穷,这一切,都为慈善组织参与第三次分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三次分配,社会财富从富裕阶层流向低收入群众,虽然文化引导、理念宣传、政策推动、榜样引领等必不可少,但内因是根本原因,外因是外部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所以,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还是“内因”。道德驱动,就必须催生富裕阶层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企业家发展不忘回报社会,积极承担企业公民责任的使命和担当,而政府、媒体、社会各界包括慈善组织应从多方面大力提倡、宣传、引导,推动企业和社会大众由“要我捐”到“我要捐”,真正使投身慈善、爱心捐赠成为时尚,形成浓厚的慈善社会氛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慈善组织作为所有这一切工作的关键点要明确自己肩上的担子,想在前面、走在前面、工作做在前面。

    慈善组织推进共同富裕,成为第三次分配的一个重要力量,就必须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首先要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全社会慈善意识。慈善组织只有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弘扬慈善、宣传慈善,才能引导越来越多的人投身慈善。近年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以下简称“闵行区代表处”)联系新华社、《解放日报》、人民网、《文汇报》等媒体,对闵行孤独症人群社会援助体系建设、“既有多层住宅”加梯慈善帮扶专项基金等多次报道,向今日头条、上海慈善网、《至爱》杂志、今日闵行、闵行民政等平台大量投稿,认真办好闵行公益慈善微信公众号、《闵行慈善报》,有力地助推了募捐工作。2020年募捐超1亿元,2021年全年募捐也达到6500多万元。其次是畅通慈善捐款渠道,热情为社会各界服务。社会各界积极捐赠款物,慈善组织就须提供款物接收和发放服务。只有畅通捐赠和救助发放渠道,才能配合政府及各界搞好第三次分配。闵行区代表处开通了线上和线下的通道,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扫码、登录公众号等,均可完成捐赠。抗疫赈灾期间,更是迅速开通了爱心捐赠专项通道,每天的捐赠资金,当天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和民政局并公示,便利了社会各界的知情和捐赠。再次是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严格基金管理。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慈善运行日益规范,慈善组织管理严格依法行善、依法兴善、依法治善。闵行区代表处梳理了5大类44项管理制度,尤其是基金管理、项目运作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增强了社会公信力,促进了募捐和救助的开展。复次是积极创新慈善项目,搞活分类救助。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从困难群体需求出发,通过创新思路,立项新的救助项目,实施分类救助,可提高救助效率,造福困难群众。最后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级。关注慈善思想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动态,关注社会发展对慈善工作的新要求;加强与兄弟单位和其他地区慈善同行的交流学习,学习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加强救助实务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能级。

    促进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搞好第三次分配,慈善组织也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调节社会群体收入差距,完善第三次分配,构建更加公平高效的收入分配体系,确保社会繁荣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慈善组织任重而道远。

(作者:鲍运刚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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