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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慈善冠名项目——闰土“情暖童心·为爱同行”关爱项目

    为积极构建完善的社会帮扶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困难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经绍兴市上虞区慈善总会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设立绍兴市上虞区慈善总会闰土“情暖童心·为爱同行”关爱项目。

项目资金

由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捐赠。

项目周期

暂定5年,自2021年至2025年。

资助对象和标准

本区民政部门在册的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对象,发放闰土关爱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

根据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意愿,在每年元旦前夕,确定33户未成年人家庭,给予一次性每户10000元的闰土慰问金,名单每年非固定。列入闰土慰问金发放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闰土关爱金。未成年人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未成年人正处于义务教育阶段;

2.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有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3.家庭氛围融洽,关心重视孩子学习生活。

本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满一年的新居民家庭在虞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1.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救助;

2.因遭遇溺水、交通事故、火灾、安全事故等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家庭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5000至20000元的救助。

资助流程

闰土关爱金:由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根据民政部门每年8月底在册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对象的名册,编制关爱金发放方案,经本会秘书处审核确认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至本人或监护人市民卡。

发放未成年人困难家庭慰问金:每年元旦前夕,通过各乡镇(街道)推荐,区慈善总会项目救助部走访核实,确定33户符合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救助意愿的未成年人家庭,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至本人或监护人市民卡。

未成年人大病、意外伤害救助:1.向户籍(居住)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绍兴市上虞区慈善总会闰土“情暖童心·为爱同行”关爱项目救助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2.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初步审核;3.区慈善总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4.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救助额度;5.救助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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