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推动慈善事业迈上新台阶
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司长 贾晓九
2019年11月25日《中国社会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基本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四个方面,对慈善事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是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慈善事业的指导纲领和行动指南。如果说,慈善法的颁布是助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第一级火箭”,那么将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式,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助推我国慈善事业继续发展的“第二级火箭”。在“两级火箭”推动下,我国的慈善事业前途光明、大有可为。
这是将慈善事业纳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慈善事业的新定位。
这是对统筹慈善和志愿服务等事业发展的明确要求。
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与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以更好地发挥全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发展上虞慈善事业中的作用,12月16日上午区慈善总会邀请了区四驱救援队、区永和镇乐和公益互助中心、区星火义工社、区红会关爱生命志愿服务队、区人防蓝天救援队、区雨花敬老助老服务社、区霓亮爱心志愿服务社、区心梦义工社、区红十字户外救援队、区点亮一盏灯爱心服务社、区蒲公英公益服务社等11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益路同行”主题座谈会。
区慈善总会会长徐尧峰、常务副会长闻桂珍、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张波、区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张建烽出席座谈。
座谈内容
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围绕座谈会内容,积极发言、讨论,为上虞的公益事业献计献策。
1.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运行现状介绍及今后打算;
2.关于2020年公益慈善活动探讨;
3.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对区慈善总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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