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需要帮助的你系列之 为未成年人撑起关爱的伞
闰土关爱 护航未成年人
为了关爱孤儿、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子女、患大病的未成年人,使他们在生活、学习、医疗等方面享受到关心和帮助。区慈善总会设立了闰土关爱项目,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资金来源 ▷▷▷ 闰土关爱基金,由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冠名。
资助对象▷▷▷ 居住在本区,因患大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及特别困难家庭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捐赠方提出的符合本会《章程》用途的其他困难对象。 1、因患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重症肝炎及并发症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红斑狼疮等大病的困难人员 2、民政部门在册的孤儿; 3、父母一方已故,一方下落不明二年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经本会调查核实批准的事实孤儿; 4、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子女在小学至高中阶段读书的对象; 5、因发生意外事故,家庭无力承担费用的对象,可视情救助; 6、户籍不在本区,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上虞工作签有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居民子女,因患大病等有特殊困难的也可视请救助。
资助标准▷▷▷ ★患大病救助标准。 1、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对象,扣除各类保险和民政救助后,自负部分医疗费实行零起点救助,并按自负部分医疗费40%-70%实行救助,最高救助额为5万元; 2、其他救助对象,扣除各类保险和民政救助后,自负部分医药费超过2万元部分,家庭又无力承担的视情救助,最高救助额为5万元; 3、因患大病生命垂危,急需手术,而家庭又无法预付医疗手术费的,为及时挽救生命,可视情予以医前救助。未成年人患大病年内不搞重复救助。 ★孤儿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初中三年级前(即未满15周岁)的孤儿,每人每月400元,高中(含职高及满15周岁)至大学阶段每人每月600元。 ★慈善购物券的发放标准。 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子女在小学至高中阶段读书的对象,发放慈善购物券。一孩上学户,每年每户500元,两孩上学户,每年每户800元。
资助程序▷▷▷ ★患大病救助: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上虞区慈善总会未成年人大病医疗救助审批表》→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初审→本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秘书处研究确定救助额度→社会化发放至个人账户。 ★孤儿生活补助:本会秘书处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孤儿名单和本会核定的事实孤儿,每季编制孤儿生活补助金发放方案,将资金拨入上虞农商银行。资助对象凭本会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制发的《孤儿生活补助证》、户口簿或监护人身份证,在每季第一月末到所在乡镇(街道)的上虞农商银行办事处领取生活补助金。 ★发放慈善购物券:由乡镇(街道)慈善分会负责,根据民政部门在册的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提供其子女在小学至高中阶段读书对象花名册,本会秘书处进行审核确认后,每年编制慈善购物券发放方案,由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工作人员将购物券发至确认对象,并告之慈善购物券可在本会确定的全区慈善超市选购所需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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