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
(一)在区内各高中、职业高中就读的上虞户籍全日制学生(含沥海镇);
(二)户籍在本区,被高等院校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不含沥海镇)。
以上两种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列为资助对象;
民政部门或本会认定的孤儿学生(须提供孤儿证或学生生活补助卡);
革命烈士子女(须提供烈士证);
民政部门在册的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子女(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证或困难家庭救助证);
资助标准
(一)在高中、职业高中就读的资助对象,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
(二)在高等院校就读的资助对象(含大学生、研究生),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
(三)当年取消低保、低保边缘户的家庭在读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申请、审核程序
(一)高中生(职高生)申请、审核程序:
由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龙盛慈善助学金审批表(高中、职高生)》,附《上虞区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证》或《上虞区困难家庭救助证》等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家长身份证和家长银行卡复印件等,报所在学校汇总后统一送区教育体育局,再由本会秘书处审核后,确定资助对象,领取《爱心助学卡》。
(二)贫困大学生(研究生)申请、审核程序:
由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慈善分会提出申请;然后填写《慈善助学审批表(大学生)》,附大学录取通知书、《上虞区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证》或《上虞区困难家庭救助证》复印件等,经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统一及区关工委后,再由本会秘书处审核确定资助对象,领取《爱心助学卡》。
资金来源
龙盛助学基金,由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冠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