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慈善要闻   慈善救助   爱心榜   慈善信息   文件通知   政策法规   义工服务   捐赠方式  
公告通知
鉴于目前“合力抗疫”项目捐赠量日渐平稳,日公示调整为周公示(每周一),敬请继续关注监督。
文章关键字:
慈善要闻
慈善要闻
基层要闻
时事新闻
他山之石
慈善掠影
慈善救助
助困
助学
助医
助老
助孤
助残
友情链接
他山之石 首页 >> 慈善要闻 >> 他山之石
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审 被告被判百万修复费用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新修订的《环保法》在今年元旦起实施,同一天,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省 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这起案件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今天上午九点,这起备受舆论关注的案件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方环保组织胜诉。

  今天,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依法做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是被告在五个月内,清除矿山工棚、机械设备和石料以及器石,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的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抚育保护3年,如果说不能在指定期间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19万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127万元,同时要共同支付原告“自然之友”、福建绿家园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同时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16.5万元。

  对于审判结果,被告表示不能够接受。原告没有到场,由代理人出席,对于结果比较满意。

  今天,有很多环保人士特地从各地赶来旁听。一位从福州赶来的,曾经在绿家园工作的环保人士告诉记者,对今天的庭审结果比较满意,对个人和企业都有威慑作用。以前环境被破坏,媒体做报道,行政部门也会有一些作为,但力度不够大,效果也不是很好,被破坏的环境没有人去修复。这次审判有一百多万元的修复费用,这样的做法能起到标杆性作用。以后,如果有人破坏环境,不仅要被处罚,还必须去修复被破坏的环境,这样才能够真正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而且对未来案件起到示范作用。

Copyright © 2011 -2024 上虞区慈善总会 all right reserved.
总流量 35280, 本月流量 3293, 昨日流量 110, 今日流量 71, 在线人数 2
技术支持:千里马网络 网站维护:后台管理